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龙口市纪委在主动协助市委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指导,坚持以工作“扎实”带动责任“落实”。 一是注重目标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在年初纪委全会上明确将“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重点,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明纪律规矩落实到最基层。 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加强工作督办。建立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机制,分类召开工作例会,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部署要求,推动解决基层监督执纪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落实“两个为主”,对基层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和跟踪督办,规范办理程序,明确时间节点,严格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注重制度规范,压实工作责任。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着力增强基层执行力。建立基层纪委书记向市纪委述职汇报工作制度,通过不定期听取个别汇报、定期组织集体汇报,抓好跟踪督促。坚持考核问责倒逼,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责任,严肃督查问责。 四是注重实践锻炼,提升业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同时,强化以案促训,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执纪审查,通过具体工作实践提升业务能力。 |